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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缴制在公司法中是如何规定的?

2023-03-04 来源:好走旅游网

认缴制在公司法中的规定是:

1、公司法第二十六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2、第八十条,全体发起人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后,可以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一、股东认缴出资是什么意思呀?

认缴出资指的是企业的法定注册资本,是根据企业章程的规定,股东应该向公司缴纳的注册资金,在公司注册时先由股东认缴,并约定在一定出资期限内,必须缴纳完毕的出资额。我国2014年修订的《公司法》最大的一个变化就是规定了注册资本认缴制。也就是说,公司成立时,允许股东只认缴一定比例的注册资本,股东认缴的注册资本在章程约定的期限内缴纳完毕即可。根据我国公司法及公司法的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可以知道,如果公司的发起人、股东没有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二、成立有限责任公司有什么条件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如下: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有限责任公司由50名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以下事项:公司名称和住所;公司经营范围;公司注册资本;股东的姓名或名称;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金额和出资时间;公司机构及其生产方式、职权和议事规则;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会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依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注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的字样;

5、有公司住所。公司以其主要办事处为住所。

三、股东出资期限的确定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股东的出资时间应在公司章程中载明。那么股东出资时间到底应该如何确定呢?股东出资是指股东(包括发起人和认股人)在公司设立或者增加资本时,为取得股份或股权,根据协议的约定以及法律和章程的规定向公司交付财产或履行其他给付义务。股东出资是股东的基本义务。目前,除特有限制的主体外,彻底采取认缴资本制。股东的认缴出资额、出资时间,完全由股东自行约定并在章程中载明。股东按约定时间足额完成出资即可。当约定的出资时间到期,但股东认为需要延期的,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方式调整出资时间。对普通公司,公司法充分放权,但笔者仍建议股东根据项目的发展规划、资金使用计划、股东自身的资金筹划等因素,设定合理、可行的认缴出资额度及实际出资时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八十条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在发起人认购的股份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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