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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办离婚证必须要本人到场吗

2022-11-08 来源:好走旅游网

对于补办离婚证必须要本人到场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具体办理程序如下:出具证件→填写《申请补发婚姻证件声明书》→查档→审查、补发《离婚证》。离婚证补办要到原来办理离婚的民政部门办。因为当地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处是有备案的。

如果是协议离婚,需出具离婚时的协议书、身分证、户口本,到原登记离婚的机关补办。只需交10元左右的工本费。如果离婚是经人民法院判的,判决书就具有法律效力,没必要补办离婚证,如果是协议离婚,直接到民政部门办理手续就可以。

根据我国《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你所说的这个单方离婚是什么意思,离婚必然是双方当事人离婚,而且离婚的时候都是要到登记机关去办理手续发给离婚证的。以上就是离婚证必须本人补办吗的回答望采纳

【法律条文】: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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