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婚后出资买的房子有两种情况:
1、父母一方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地产,以出资人子女名义登记的,视为只赠与子女一方,视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
2、双方父母购买的房地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可以认定为双方按照父母的出资份额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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