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犯罪记录的人可以出国,出国并不需要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关键还需要看出国当地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十二条,中国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出境:
1、未持有效出境入境证件或者拒绝、逃避接受边防检查的;
2、被判处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者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
3、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决定不准出境的;
4、因妨害国(边)境管理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非法出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被其他国家或者地区遣返,未满不准出境规定年限的;
5、可能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决定不准出境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准出境的其他情形。
一、什么是犯罪记录吗?
犯罪记录也称为案底,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而该犯罪档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门保存。保存在身份信息的数据库里。公安系统可以随时掌握动态。遇到日常检查时,重点检查和搜查。以便控制。所有犯罪释放人员,都在公安控制中。那么什么情况下会有犯罪记录呢?
1、犯罪记录指的是被法院判过刑罚的,比如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缓刑、无期徒刑等。什么时候判的,什么时候释放的,罪名。
2、如果是拘留的,不是犯罪记录。
3、刑诉法第二百八十六条对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作了原则性规定。《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也规定应将拟封存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卷宗等相关材料装订成册,加密保存。此规定在实施中仍存在一定的分歧,对犯罪记录如何封存,在很多方面需要明确。
二、犯罪记录可以消除吗?
不可以,犯罪档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门保存。
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犯罪记录制度的建立是一个系统工程,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互相配合,处理好在工作起步以及推进中可能遇到的各种问题。要充分利用政法网以及各部门现有的网专络基础设施,逐步实现犯罪人员信息的网上录入、查询和文件流属转,实现犯罪人员信息的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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