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审审理期限根据审理方式有所不同,其中:1、普通程序审理一般是六个月,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需要批准;2、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审理期限是三个月,不能延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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