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主要包括:动产 (汽车、家具、电器等、不动产 (房屋、商铺、具有使用权的土地等等,拿不走但能折成价的)、现金、股权投资 (上市公司股票、金融债券、企业债券等)、债权、其它应收账款、无形资产 (包括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六十六条 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
公民的个人财产包括:
1、合法收入。合法收入是指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用自己的劳动或其他方法所取得的收入。如工资,奖金,稿费,利息,入股分红,接受赠送等;
2、房屋。主要指公民用于生活居住的房屋;
3、储蓄。是指公民存入银行或者信用社的货币;
4、生活用品.如衣服,粮食,餐具,交通用具等;
5、文物。如书法,绘画,陶瓷,古籍等具有一定价值的物品;
第二百六十七条 私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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