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看各校的规定。根据我国国家教委、劳动人事部关于高等学校学生退学后有关问题的通知,各大高校学生因任何类的原因离校退学后,只能等待一年从学生离校后次年起,允许报考普通高等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进行就读,只要达到规定标准(因纪律问题被处理出校的应有悔改表现,其他原因的学生只要成绩符合要求),可再次被本校录取,在录取时,与其他考生应受到同等对待。
【法律依据】: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第三十条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可予退学处理:
(一)学业成绩未达到学校要求或者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
(二)休学、保留学籍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
(三)根据学校指定医院诊断,患有疾病或者意外伤残不能继续在校学习的;
(四)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
(五)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的;
(六)学校规定的不能完成学业、应予退学的其他情形。
学生本人申请退学的,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办理退学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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