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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证到期未及时更换会产生哪些后果?

2022-11-27 来源:好走旅游网

驾驶证过期后的处理与影响。驾驶证过期一年以内只需及时更换,过期一年以上三年以内需重新考试,过期三年以上需重新学习。过期驾驶属无证驾驶,交警可罚款拘留。交通事故时保险公司可能不理赔。

法律分析

1.如果驾驶证是过期一年以内的,只要及时更换即可;

2.如果驾驶证过期一年以上、三年以内,就必须要到车管所申请进行科目一理论考试,这样才能换得更新后的驾驶证。此时他的驾驶证处于“注销可恢复”状态;

3.如果驾驶证过期逾三年或以上,他原来的驾驶证就将被注销,只能再去驾校报名,重新学习考驾照了。

驾驶证到期仍上路很严重

1.驾驶证一旦过期,就属于无证驾驶了。如果被交警查到的话,那么将面临罚款甚至拘留的处罚;

2.另外如果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就很有可能会因此而不接受理赔了。

拓展延伸

驾驶证过期未及时更换的后果及法律责任

驾驶证过期未及时更换会带来一系列严重后果。首先,根据法律规定,驾驶证过期即使仅一天,都将被视为无证驾驶,一旦被交通警察发现,将面临罚款、扣分甚至吊销驾驶证的处罚。其次,无证驾驶行为将导致保险无效,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将承担全部责任并可能面临巨额赔偿。此外,过期驾驶证还会对个人信用记录产生不良影响,影响贷款、租房等方面的申请。因此,为了避免这些后果,驾驶证到期前应及时办理续期手续,确保合法驾驶,并遵守交通法规。

结语

驾驶证过期未及时更换会带来严重后果。一旦过期,就属于无证驾驶,被交警查到将面临罚款甚至拘留。同时,保险公司可能不接受理赔。驾驶证过期还会影响个人信用记录,影响贷款、租房等申请。为避免这些后果,应及时办理续期手续,确保合法驾驶,遵守交通法规。安全出行,从维护驾驶证有效性开始。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2021修正):第三章 机动车牌证 第二节 牌证补换领 第五十二条 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身份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损毁的登记证书、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登记证书、行驶证。

补领、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的,原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作废,不得继续使用。

机动车登记规定(2021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实施。

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机动车登记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直辖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负责办理本行政区域内机动车登记业务。

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可以办理本行政区域内除危险货物运输车、校车、中型以上载客汽车登记以外的其他机动车登记业务。具体业务范围和办理条件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定。

警用车辆登记业务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机动车登记规定(2021修正):第七章 附 则 第八十九条 本规定所称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以及住所是指:

(一)机动车所有人包括拥有机动车的个人或者单位。

1.个人是指我国内地的居民和军人(含武警)以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

2.单位是指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外国驻华使馆、领馆和外国驻华办事机构、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

(二)身份证明:

1.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身份证明,是该单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营业执照或者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所有人为单位的内设机构,本身不具备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条件的,可以使用上级单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作为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上述单位已注销、撤销或者破产,其机动车需要办理变更登记、转让登记、解除抵押登记、注销登记、解除质押备案和补、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的,已注销的企业的身份证明,是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已撤销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身份证明,是其上级主管机关出具的有关证明;已破产无有效营业执照的企业,其身份证明是依法成立的财产清算机构或者人民法院依法指定的破产管理人出具的有关证明。商业银行、汽车金融公司申请办理抵押登记业务的,其身份证明是营业执照或者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外国驻华使馆、领馆和外国驻华办事机构、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的身份证明,是该使馆、领馆或者该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出具的证明;

3.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在户籍地以外居住的内地居民,其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以及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明或者居住登记证明;

4.军人(含武警)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在未办理居民身份证前,是军队有关部门核发的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离休证、退休证等有效军人身份证件,以及其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出具的本人住所证明;

5.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的身份证明,是港澳居民居住证;或者是其所持有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外交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以及公安机关出具的住宿登记证明;

6.台湾地区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台湾居民居住证;或者是其所持有的公安机关核发的五年有效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外交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以及公安机关出具的住宿登记证明;

7.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的身份证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和公安机关出具的住宿登记证明;

8.外国人的身份证明,是其所持有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停居留期三个月以上的有效签证或者停留、居留许可,以及公安机关出具的住宿登记证明;或者是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

9.外国驻华使馆、领馆人员、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的身份证明,是外交部核发的有效身份证件。

(三)住所:

1.单位的住所是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2.个人的住所是户籍登记地或者其身份证明记载的住址。在户籍地以外居住的内地居民的住所是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明或者居住登记证明记载的住址。

属于在户籍地以外办理除机动车注册登记、转让登记、住所迁入、共同所有人变更以外业务的,机动车所有人免予提交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明或者居住登记证明。

属于在户籍地以外办理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免予提交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明或者居住登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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