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关于行贿罪的量刑标准及情节认定:行贿罪处罚包括有期徒刑、拘役和罚金;情节严重者可判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者可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行贿数额、行贿对象及行为对公共利益的影响是情节严重和情节特别严重的认定标准。各地法院需遵守最高法院司法解释,区分量刑和免除处罚。
法律分析
一、最高法院关于行贿规定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1、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对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的,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二、行贿罪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行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二)行贿数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向三人以上行贿的;
2、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
3、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向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严重危害民生、侵犯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的;
4、向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影响行政执法和司法公正的;
三、行贿罪情节特别严重的认定标准:
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一)行贿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行贿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向三人以上行贿的;
2、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
3、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向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严重危害民生、侵犯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的;
4、向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影响行政执法和司法公正的;
(三)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
(四)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各地人民法院在审理行贿案件的过程当中,都要遵守最高法关于办理行贿案件的相关司法解释。对情节严重和情节特别严重的行贿案件,在量刑的时候也应该予以区分,另外就是情节比较轻微的行贿案件,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不排除可以免除处罚。
结语
根据最高法院关于行贿罪的量刑标准,对于犯行贿罪的个人,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而对于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或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个人,将面临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行贿罪则可能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行贿人如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可从轻或减轻处罚。各地法院在审理行贿案件时,需遵守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对于情节严重和情节特别严重的行贿案件进行量刑区分,同时对情节较轻微的案件,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减轻或免除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反洗钱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机构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履行反洗钱监督管理职责。
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机构和司法机关在反洗钱工作中应当相互配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国家监察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强化监督问责,严厉惩治腐败;深化改革、健全法治,有效制约和监督权力;加强法治教育和道德教育,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对依法履行反洗钱职责或者义务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应当予以保密;非依法律规定,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
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依法负有反洗钱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机构履行反洗钱职责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只能用于反洗钱行政调查。
司法机关依照本法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只能用于反洗钱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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