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社会保险费的记账处理是:
1、社会保险费计入管理费用-社保费科目;
2、具体会计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社保费(公司部分)
其他应收款-社保费(个人部分)
贷:银行存款
3、社会保险费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缴费,是在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过程当中,雇员和雇主按照规定的数额和期限向社会保险管理机构缴纳的费用,也是社会保险基金的最主要来源,而社会保险金是社会保险专门机构根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缴费情况,按照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规定支付给劳动者(或其家庭成员)的社会保险待遇。
1.比例保险费制
这种方式是以被保险人的工资收入为准,规定一定的百分率,从而计收保险费。采用比例制,原来社会保险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补偿被保险人遭遇风险事故期间所丧失的收入,以维持其最低的生活,因此必须参照其平时赖以为生的收入,一方面作为衡量给付的标准,另一方面又作为保费计算的根据。
以工作为基准的比例保险费制最大的缺陷是社会保险的负担直接与工资相联系,不管是雇主雇员双方负担社会保险费还是其中一方负担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的负担都表现为劳动力成本的增加,其结果会导致资本排挤劳动,从而引起失业增加。
2. 均等保险费制
即不论被保险人或其雇主收入的多少,一律计收同额的保险费。这一制度的优点是计算简便,易于普遍实施;而且采用此种方法征收保险费的国家,在其给付时,一般也采用均等制,具有收支一律平等的意义。但其缺陷是,低收入者与高收入者缴纳相同的保费,在负担能力方面明显不公平。
在司法实践中,由于社保的大部分类型都是需要由单位和个人双方同时缴纳的,所以在公司进行社保费用的记账处理时,应当根据实际的交纳费用情况来进行计算,如果对相关情况的认定不清楚的,可以咨询社保部门的工作人员来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二条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与职工工资是完全不同的两种费用,支付标准、支付途径、支付目的都是不同的,不能互相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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