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不可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照3%的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也适用这一简易办法。然而,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17%征收增值税。
法律分析
3%税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第10条规定: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1、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增值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东北地区2004年7月1日起、华中六省市按照实行扩大抵扣范围的时间2007年7月1日)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17%征收增值税.
拓展延伸
固定资产税率适用于不同纳税人类型的销售情况
固定资产税率适用于不同纳税人类型的销售情况。根据税法规定,纳税人在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时,需要根据其纳税人类型来确定适用的税率。不同纳税人类型包括个人纳税人、个体工商户、企业法人等。个人纳税人在销售固定资产时,根据资产持有年限和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计税方法,确定适用的税率。个体工商户在销售固定资产时,需要根据其纳税模式(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和所得税法规定的计税方法,确定适用的税率。企业法人在销售固定资产时,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计税方法和税率确定适用的税率。因此,纳税人在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时,需了解自己的纳税人类型,并按照相关法规确定适用的税率,以确保合规纳税。
结语
固定资产的税率适用于不同纳税人类型的销售情况。根据税法规定,个人纳税人、个体工商户和企业法人在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时,需要根据其纳税人类型和相关法规确定适用的税率。了解自己的纳税人类型,并按照规定确定税率,是确保合规纳税的关键。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根据不同情况,税率可在3%至17%之间变动。合理掌握税率适用规定,有助于纳税人合理规划税务策略,确保税务事务的顺利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 第十条 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日;自用应税产品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移送应税产品的当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 第四条 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提供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的,从高适用税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 第五条 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自用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资源税;但是,自用于连续生产应税产品的,不缴纳资源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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