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对方不按离婚判决书执行孩子的探视权的,当事人可以根据法院的生效判决,请求法院对其进行强制执行。如果对方是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法院还可以其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其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拒不执行判决罪可取消吗
不可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根据刑法规定拒不执行裁定罪既遂会判多久?
根据刑法规定拒不执行裁定罪既遂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如果情节特别严重的,既遂会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罪是指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和裁定,情节严重的行为。
三、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既遂量刑规定?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既遂的量刑规定:
1、行为人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2、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