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拘留不是在看守所,而是在拘留所。《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对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公安机关对违法行为处以治安拘留的,应当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至拘留所。问:看守所关押哪些人员?答:看守所一般关押以下人员:1、依法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2、依法被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3、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罪犯。
拘留是在派出所还是看守所
根据拘留性质的不同,拘留的执行地点有看守所或者拘留所两种,但是都不会在派出所,因为派出所不是羁押机关。行政拘留的地点在拘留所,刑事拘留的地点是在看守所。问:拘留期间可以探视吗?答:拘留期间是可以探视的。如果是刑事拘留,被拘留人的辩护律师可以与其会面和交谈,但被拘留人的家属不得探视。民事拘留家属可以探视。探视被拘留人时,应当带上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填写登记表以及民警核对过以后,方可探视。
行政拘留是在看守所还是拘留所?
行政拘留是关在拘留所,刑事拘留关在看守所。
羁押是在看守所吗
羁押的场所包括:监狱、看守所、拘留所、留置室。留置室不是专门的羁押场所,它可以是派出所的一个屋子,也可以是刑警队的一个屋子,是随意的一个屋子,也就是侦查、盘问阶段完全由侦查人员自行来控制。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羁押对象是被拘留或被逮捕的人犯。羁押的意义,在于防止人犯或犯罪嫌疑分子逃跑、自杀、串供、毁灭证据或继续进行犯罪活动,保证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我国刑事诉论法规定,对被告人在侦查中的羁押期限不得超过2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案件,可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起诉,或免于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案件可延长半个月。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管理后1个月内宣判,至迟不能超过1个半月。第二审人民法院对管理的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1个月内审结,至迟不得超过1个半月。
拘役是在看守所吗
是的。根据《刑法》第43条第1款的规定,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所谓就近执行,是指由犯罪分子所在地的县、市或市辖区的公安机关设置的拘役所执行;尚未建立拘役所的,放在就近的监狱执行;远离监狱的公安机关,可以放在看守所执行。按照司法实践,被判处拘役的一般都是事先被关押在看守所的,而对于余刑1年以下的,都在看守所执行。而拘役一般最长为6个月。
治安拘留是民事拘留吗
不是。治安拘留是行政拘留。
行政拘留是公安机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害公民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该内容由 蓝潮永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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