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第一,传唤对象和依据的法律不同。简单说,治安传唤对象是违法人员,而刑事传唤对象是涉嫌犯罪的人员。第二,传唤后询问的时间不同。接受治安传唤后,一般要求八小时内询问查证,除非适用拘留措施,经过批准,可以延长到二十四小时。而刑事传唤后一般不得超过十二小时进行询问,需要刑事拘留的,经批准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无论是治安传唤和刑事传唤,都得及时通知家属。在这个时间内无法查证违法犯罪事实,就必须放人,且不得使用连续传唤方式变相限制人身自由,比如,刚把人放了,又传唤回来。第三,传唤的形式不同。对现场发现的违法人员,警察出示警官证,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告知传唤的原因和法律依据,如果违法人员拒不配合,就可以强制传唤,比如戴上手铐扭送。对于不是现场发现的违法人员,一般使用传唤证传唤。而刑事口头传唤不行,则使用拘传手段。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八十三条 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将传唤的原因和处所通知被传唤人家属。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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