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的程序具体如下:
1、宣布开庭;
2、核实原告和被告的身份;
3、主审法官询问当事各方是否对出庭的人的身份有异议;
4、宣布合议庭成员和书记员的姓名;
5、告知当事各方其程序上的权利和义务,并询问他们是否要求回避;
6、在司法调查阶段,原告读起诉书,被告进行回答;
7、质证阶段,原告首先出示证据,被告人回复。然后被告将出示证据,原告将对证据进行审查;
8、在司法复审阶段,原告和被告可以互相提问,然后由法官提出;
9、在司法辩论阶段,进行第二轮辩论;
10、表达最终意见,如果事实清楚,法院将在可选时间作出裁决。
庭审和审判的区别如下:
1、本质不同:公开审判是法院在审理案件和宣告判决时公开进行的一种审判制度。在中国审判公开是人民司法工作的优良传统和重要原则,除有特别规定外,人民法院审理案件一律公开进行。开庭审理是指人民法院于确定的日期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定的程序和形式,在法庭上对案件进行实体审理的诉讼活动;
2、意义不同:公开审判可以带动合议、辩护、回避等各项制度的贯彻执行;有助于人民法院客观全面地查明案情和正确地处理案件,提高办案质量;开庭审理能够确保人民法院审判权的正确行使。其次有利于对审判活动的有效监督,增加了审判活动的透明度,有利于保证案件处理的公正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七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
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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