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在我国,银行贷款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具有一定的约束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当事人在合同中达成的仲裁协议具有约束力。因此,在签订银行贷款合同时,如双方均已知晓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仲裁条款,则在发生争议时,将按照该条款进行仲裁,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九十二条 当事人可以采用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合同争议。 当主张合同无效或者解除合同的一方提出仲裁或者诉讼请求时,另一方提出履行合同的抗辩,应当及时行使权利。 2、《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三十九条 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仲裁协议的,仲裁协议应当是书面形式。 仲裁协议应当包括下列条款: (一)调解的时间和地点; (二)调解的方式; (三)仲裁裁决的时间和地点; (四)仲裁员的名称、组成方式和选定方法; (五)应聘仲裁员的条件和限制; (六)仲裁费用的承担方式和具体数额; (七)其他必须约定的事项。 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协议的,一方当事人请求仲裁的,另一方当事人不得以合同没有仲裁条款为由拒不履行仲裁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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