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传唤后拘留的情况如下:
1、如果是轻微的刑事案件,被侦查机关传唤调查,一般不会被拘留;
2、如果传唤到案后,经调查违法或者犯罪事实确凿的,嫌疑人会被拘留;
3、如果经调查没有违法或者犯罪事实,或者证据明显不足的,则公安机关必须立即放人。
一、传唤的四个条件:
1、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
2、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3、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4、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二、拘留的程序有:
1、公安机关执行拘留必须出示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拘留证;
2、执行拘留的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3、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24小时;
4、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24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5、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6、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的时候,应当通知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人所在地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
综上所述,传唤后拘留的情况有如果是轻微的刑事案件,被侦查机关传唤调查,一般不会被拘留;如果传唤到案后,经调查违法或者犯罪事实确凿的,嫌疑人会被拘留;如果经调查没有违法或者犯罪事实,或者证据明显不足的,则公安机关必须立即放人。传唤的四个条件有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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