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无论是民间借条还是官方借条,都不需要进行公证。公证只是能够增强借条证明效力的一项措施,不公证借条也能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当事人想要提起民间借贷的诉讼的时候,应该向受诉法院提供相应的债权凭证,其中就包括了借条这一项证据。只要是合法有效的借条,就能够成为债权人主张的证据。具体来说,借条上应当字迹清楚,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名称、具体的金额以及利息等内容。同时,借条必须经过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经过非法篡改的借条,并不会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如果双方当事人在借贷关系发生的时候,就拿着借条前往公证部门办理公证的,这时候这项借条就具有了最高的证据效力,能够成为维权的有力依据。
借条如何写?
借条的正确写法是如下:  
1、标题要写“借条”。  
2、“表明借款的目的,以免一旦发生诉讼后借款人提出该笔借款系赌债、分手费等抗辩。  
3、写出借人姓名的全名。  
4、表明出借的方式。  
5、金额应既写阿拉伯数字,也写大写数字,以避免之后就是否篡改发生争议;同时币种也要写明,既要写明是人民币还是其他币种。  
6、借款时间和还款日期必须明确,以免因何时还款发生争议;借期也要大写。  
7、利率应写清是年利率或月利率,同样也要附大写。
【法律依据】:《关干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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