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中,如果出了安全事故,承揽人没有经济赔偿能力,应该由谁承担责任?承揽合同中,如果出了安全事故,承揽人没有经济赔偿能力,应该由谁承担责任承揽合同中,一般造成他人损害,由承揽人承担责任,与委托人无关。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承揽人:是指承揽合同中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独立完成约定工作并向对方交付工作成果的当事人。其主要义务和责任包括:1、按约完成承揽任务并交付工作成果;2、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亲自完成约定工作;3、妥善保管并合理使用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4、接受定作人接约进行的合理监督;5、对加工定作物交付前发生的意外灭失风险独立承担责任。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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