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如果拍照只是用于证明员工上班期间违反工作条例,那就不属于侵犯肖像权的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