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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高院判决不服怎么办

2021-06-23 来源:好走旅游网

当事人对高院的判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省高院或最高院申请再审,也可以到检察机关申诉。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不服离婚判决怎么办

不服法院的离婚判决可采取如下措施:当事人在判决书送达15日内,依法提起上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应当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应递交上诉状。上诉状应向原审人民法院提出,提交副本一份。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不服二审判决怎么办

二审判决后不服的有三种解决途径:

1、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诉讼时效为六个月,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2、向检察院申请抗诉,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提出抗诉;

3、向人大信访部门进行反映。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抗诉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再审的裁定;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情形之一的,可以交下一级人民法院再审,但经该下一级人民法院再审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二百零六条 原裁判和调解书执行中止

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裁定中止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但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案件,可以不中止执行。 该内容由 嵇小函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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