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需要根据情况而定。在被担保人没有能力还款的情况下,丈夫承担的担保责任,使用个人财产清偿则与妻子无关。如使用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则会影响到妻子的财产。 当担保人,从担保责任而言,不会连累妻子,但在金钱上,可能会连累。 因为如果是连带担保,在他人无力还款时,担保人是需要承担还款责任的,虽然妻子不承担担保责任,但老公要还担保债务,肯定会影响到夫妻财产,比如跟妻子的存款、房产、车辆都有可能被强制执行还款,难免连累妻子。
担保,是指在借贷、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等经济活动中,债权人为保障其债权实现的,要求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合同。需要谨慎担保,防止担保人被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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