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应该设置冷静期,并且没有什么不能约定的内容,每个人都有冲动的时候,等真正离婚了又后悔,所以面对离婚要冷静处理,想清楚了再做决定。离婚冷静期,又称离婚熟虑期,是指在离婚自由原则下,婚姻双方当事人申请自愿离婚,在婚姻登记机关收到该申请之日起一定期间内,任何一方都可撤回离婚申请、终结登记离婚程序的冷静思考期间。
离婚程序中设置冷静期的本意是能让夫妻双方能重新审视夫妻双方的感情生活,求同存异,尽量地能消除隔阂化解矛盾,找回初心。而在一些实际案例也告诉我们,设置冷静期是能够在某种程度挽回一桩婚姻的。从这个角度上来说,我支持在离婚程序中设置冷静期。
离婚冷静期是指夫妻在离婚时,政府要求双方暂时分开考虑清楚后再行决定是否继续离婚。冷静期为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
一、协议离婚程序有什么?
(一)协议离婚必须办理离婚登记。离婚登记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必经程序。他是由婚姻登记机关依照行政程序办理的,其步骤如下:
(二)申请
当事人协议离婚时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否则,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当事人申请离婚,应当持有下列证件和证明:
1、户口证明;
2、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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