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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要求债务人赔偿必须符合什么条件

2023-07-10 来源:好走旅游网

担保人要求债务人赔偿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保证人有清偿被保证债务的保证行为;

2、保证人的清偿行为使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责任得以免除;

3、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无过失,没有赠与的意思。

一、成为担保人的条件有什么

成为担保人的条件如下:

1、具有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为担保人;

2、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

3、保证份额未约定的,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担保人承担全部担保责任,担保人有义务担保全部债权的实现;

4、承担担保责任的担保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其他承担连带责任的担保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

贷款担保人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的具有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公民,可以作为担保人。

二、可追偿权的法律依据

1、一般情况下,保证人提供保证,是根据主债务人的委托而进行的,双方之间通常签有协议,因此相互间的法律关系为委托关系,保证人可以根据双方间的协议以及关于委托的法律规定向主债务人进行追偿。在委托关系中,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的必要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及其利息,保证人以自己的财产对主债权人进行清偿并使得主债务人免责,构成了必要费用之支出,当然有权对主债务人请求返还。2、如果保证人提供保证未经主债务人委托而进行,双方间的法律关系应为无因管理或准无因管理,保证人虽然在没有法定或约定义务的情况下清偿主债务,但其清偿行为使主债务人免责即主债务人从中受益,根据无因管理的法律规定,保证人可以要求主债务人支付必要的费用支出。其次,除依据双方间法律关系享有对主债务人的追偿权外,保证人还可以根据代位求偿权的一般民法原则向主债务人进行追偿。代位权属于法律上的债权转移,无论是否经过主债务人同意,保证人对主债权人进行清偿后,主债权人的权利在清偿的范围内转移给了保证人,保证人享有主债权人的权利,可以要求主债务人偿还。

三、假释担保人一定是直系亲属吗

假释担保人可以不是直系亲属。

担保人必须具备的条件和责任如下:

1、保证人不能是本案的同案犯,也不能是本案的证人。否则,因为如果其本人也是司法机关调查的对象,就难以保证他认真履行保证义务。

2、保证人必须达到一定年龄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对被保证人有一定的影响力,其身体状况使其有能力对被保证人的行为进行监督等。

假释担保人的条件一般有以下几点:首先必须是与这个案件并没有什么牵连的;然后就是有能力去履行保证义务的;其次就是享有了政治权利,但是人身自由并没有受到限制的;最后是有固定的收入和住处的。如果是没有行为能力的人以及限制行为的能力人,还有被判定了缓刑、监外执行的人,有这些情况的里面的一个的,都不能作为担保人。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担任担保人:

1、共同违反治安管理的人;

2、被判处管制、缓刑、假释、监外执行的人以及实行保外就医、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和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

3、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

4、在裁决拘留的公安机关所在地无常住户口的人;

5、公安机关认为其他不适宜作担保的人。 保证人需要承担保证责任,造成经济损失的,如果被担保人无力赔偿的,由保证人进行赔偿。

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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