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现行农村土地承包以户为单位,家庭成员平等享有承包土地权益。家庭成员征地补偿需按中央政策,保持承包土地稳定不变,解决无地人口问题,通过家庭内部代际调剂。根据此政策,现有家庭成员应平均分配补偿款。律师建议咨询当地法律事务所以获取具体解决方案。
法律分析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现行的农村土地承包,以户为单位进行承包,并且规定农户内家庭成员依法平等享有承包土地的各项权益。
因此对于家庭成员征地补偿根据现行的中央政策,承包土地保持长期稳定不变,即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其本质是解决无地人口的土地承包问题,即无地人口在无地分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家庭内部代际之间进行调剂。依此政策的精神,现有的家庭成员(必须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均属承包人,因此,原则上,现有家庭成员应当平均分配。
《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三条,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
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
第十六条,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
农户内家庭成员依法平等享有承包土地的各项权益。
首先在这边需要告诉大家一个整体的原则是真的补偿款发放是按照家庭为单位的,其次家庭内部的专题补偿款分配的问题需要协商解决通常情况下兄弟之间是平均分陪的。具体大家可以咨询一下当地的律师。
拓展延伸
征地补偿款分配原则与实际操作
征地补偿款的分配涉及多个原则与实际操作。首先,根据法律规定,征地补偿款应当按照公平、合理、公正的原则进行分配。其次,家庭成员的权益应得到保障,根据家庭成员在征地过程中的实际损失和贡献程度进行合理分配。此外,还需要考虑家庭成员的经济状况、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在实际操作中,可以通过家庭成员的协商、征求意见等方式确定分配方案,并在公示期内接受相关方的监督和申诉。最终,通过依法合规的程序,确保征地补偿款的分配既符合法律规定,又能满足家庭成员的合理权益。
结语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农村土地承包以户为单位,家庭成员享有平等的承包权益。因此,家庭成员征地补偿应按照中央政策,保持土地稳定不变,解决无地人口问题,通过家庭内部调剂实现。根据此政策精神,现有家庭成员应平均分配。具体征地补偿款的分配原则与实际操作需协商解决,可咨询当地律师。补偿款分配应公平、合理、公正,考虑家庭成员的实际损失、贡献程度、经济状况、年龄、健康等因素,并通过协商、征求意见等方式确定分配方案,确保合法合规,满足家庭成员的合理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国家所有权和集体所有权、私人所有权 第二百六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属于本集体成员集体所有。
下列事项应当依照法定程序经本集体成员决定:
(一)土地承包方案以及将土地发包给本集体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承包;
(二)个别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之间承包地的调整;
(三)土地补偿费等费用的使用、分配办法;
(四)集体出资的企业的所有权变动等事项;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修正):第五章 附 则 第七十条 本法自2003年3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承包 第五节 土地经营权 第三十八条 土地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依法、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土地经营权流转;
(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
(三)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四)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或者资质;
(五)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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