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讨要个人老板拖欠的工资以及在工资拖欠案件中如何举证。对私人老板可协商要求支付工资,如拒绝可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有拖欠工资行为应被责令支付工资报酬及赔偿金。劳动者只需证明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需书面记录支付工资并保存备查。法律规定工资应按约定日期支付,可由劳动监察部门管理,恶意讨薪可由公安机关介入。劳动争议可申请调解、仲裁,不服仲裁裁决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分析
一、个人老板拖欠工资怎么讨要
1、对私人老板可以直接和老板协商,要求其支付工资,如拒绝支付工资可以直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要求其支付工资。劳动监察部门得到举报后会对拒绝支付工资的行为进行查处。
2、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
(二)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三)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二、工资拖欠案件中如何举证
1、在工资拖欠案件中,劳动者只需举证证明其已履行劳动义务即可,而对用人单位未付工资的事实不应当负举证责任。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
2、相关法律规定:
(1)《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2)《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薪资拖欠问题一般是劳动监察部门管理的,但是如果恶意讨薪的行为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和机关、单位、企业的正常工作秩序,可以由公安机关介入。另外,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结语
通过与私人老板协商要求支付工资,如遭拒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用人单位克扣或拖欠工资、支付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或未给予经济补偿都属违法行为。劳动监察部门将对此类行为进行查处,并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及赔偿金。在工资拖欠案件中,劳动者只需证明履行劳动义务,而用人单位需提供书面记录并保存两年以上。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和《劳动法》,工资应按约定日期支付,不得克扣或拖欠。若遇劳动争议,可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五条 【违约金】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二条 【服务期】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五条 【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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