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破产倒闭后,员工社保可按灵活就业身份缴纳。缴费需本人申请或破产清算终结时职代会同意,不能跨年度补缴。失业人员需分期分批享受失业待遇,重新就业后将不能再享受失业金。灵活就业人员应及时缴费,未接续到灵活就业户的仍按原单位缴费,转入灵活就业户后按灵活就业缴费。
法律分析
在单位破产倒闭后,该公司员工的社保可按照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缴纳。
1、灵活就业缴费按规定应由本人选择提出申请,或由破产清算组在破产清算终结时通过职代会同意,方可整体按灵活就业缴费。
2、由于该县国有企业集中破产失业人员多,失业金积累少,财政困难,不能使所有失业人员及时享受失业待遇,县政府决定分期分批享受。如果尚未领取失业金,重新就业后,将不能再享受失业待遇。
3、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及时缴费,跨年度欠费不允许补缴。以前已缴费但未接续到灵活就业户的,仍按原单位缴费,转入灵活就业户后,按灵活就业缴费。
拓展延伸
社保欠费导致公司破产,员工权益受损
社保欠费是一项严重的问题,如果公司未及时缴纳社保费用并未报停,可能导致公司破产的风险增加,进而对员工的权益造成严重损害。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可能无法按时支付员工的社保和福利费用,员工可能失去享受社保待遇的权利。此外,员工的退休金、医疗保险等也可能受到影响,给员工的未来带来不确定性。因此,公司应严格履行社保缴费义务,及时报停未缴费的社保账户,以保护员工的权益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结语
在单位破产倒闭后,员工的社保待遇成为一项关键问题。灵活就业人员需按规定提出申请或经破产清算组和职代会同意后,方可按灵活就业身份缴纳社保费。由于该县国有企业集中破产失业人员众多,财政困难,县政府决定分期分批享受失业待遇。灵活就业人员应及时缴费,跨年度欠费不得补缴。社保欠费可能导致公司破产风险增加,对员工权益造成严重损害。因此,公司应履行社保缴费义务,保护员工权益和公司可持续发展。
法律依据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七条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时,瞒报工资总额或者职工人数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瞒报工资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骗取社会保险待遇或者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并处骗取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