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定职工参保登记法律依据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
第十一条提高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水平。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登记、缴费申报、关系转移、待遇核定和支付等工作。
二、保定职工参保登记流程
1.参保对象提交材料;
2.前台受理申报材料;
3.办结参保登记。
三、保定职工参保登记的条件
参保单位按要求填报参保人员增加情况报告表。
四、保定职工参保登记的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冬季)—17:30;14:30(夏季)—17:30
五、保定职工参保登记的条件
符合参加省级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条件的单位和单位职工:新成立的单位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单位新增职工自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30日内向省医保中心申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