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申请工伤鉴定,应根据具体情形而定。
(一)参加工伤保险,在参保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按参保地标准赔偿;
(二)没有参加工伤保险,在生产经营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生产经营地标准赔偿。
一、异地施工受伤工伤在哪里认定
异地施工受伤工伤的认定,要根据是否参加工伤保险具体分析:
(一)参加工伤保险,则在参保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按参保地标准赔偿;
(二)没有参加工伤保险,则在生产经营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照生产经营地标准赔偿。
《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内容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等等。
二、异地工伤鉴定需要提供的材料
(一)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应提交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查询证明。(可委托律师代为调取)
(二)职工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职工下落不明的,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向人民法院提出宣告死亡的诉讼,人民法院按照特别程序审理)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提交事故的相应材料。(单位出具的证明,或两名以上证人证实)
(四)在工作时间的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人民法院的判决或者其他证明。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相关部门的证明。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证明;不属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提交相关部门的证明。(另外,适当提供上下班的证明,住所地证明如房证、租房协议等)
(七)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提交医疗机构的抢救和死亡证明。(提供病历档案、诊断书或病情介绍书)
(八)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提交民政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的证明。
(九)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及医疗机构对旧伤复发的诊断证明。
对于职工进行异地工伤鉴定的,不仅要了解需要哪些材料还需要了解有关鉴定的部门的规定,这样才能保障鉴定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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