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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安全是什么,劳动安全卫生标准是什么?

2023-07-31 来源:好走旅游网

劳动安全卫生标准是劳动保护法规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了劳动保护法规的精神。它对劳动保护法规体系的完善起到了关键作用,为职业安全卫生检查、检测和检验工作提供了依据,保障了职业安全卫生监察工作的顺利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标准具有强制性,这是由于它涉及到人体健康、人身和财产安全所决定的。一旦发布,必须贯彻执行。涉及安全卫生的产品(如劳动防护用品、起重设备、电气设备等)必须进行安全检验,获得安全标志后才能出

法律分析

劳动安全卫生标准是劳动保护法规体系的一部分,它是劳动保护法规的体现。它使劳动保护法规体系日臻完善,从而为职业安全卫生检查、检测和检验工作提供依据,保障职业安全卫生监察工作的顺利进行。

劳动安全卫生标准是强制性标准,这是由于它涉及到人体健康、人身和财产安全所决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标准一经发布,必须贯彻实施。涉及安全卫生的产品(如劳动防护用品、起重设备、电气设备等)必须进行安全检验,获得安全标志以后,才能出售,执行强制性安全认证制度。

中国劳动安全卫生标准分为三级,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国家标准是对于劳动保护科学管理、技术监察有重大意义,以及必须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标准。这些标准是劳动保护技术政策的体现,也是建立劳动保护监督检查、检测和检验的主要依据。行业标准是在一个行业或部门范围内统一的专用技术法规,有些国家标准不成熟时,也先制订为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是省、自治区、直辖市区域内统一的标准,是根据本区域内工业生产结构特点和劳动保护管理工作需要制订的标准,是国家监察管理工作的必要补充。

我国劳动安全卫生标准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4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法》规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是强制执行的强制性标准,其他标准是推荐性标准,强制性标准的特点是:

(1)政策性强该类标准中的规定,大体上是从劳动保护法规中的条例、政令、规定中演变和延伸出来的,具体体现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

(2)综合性强

劳动安全卫生标准、规程中一般包括管理性内容、设备本质安全要求、场所环境条件、不同生产工艺过程危险性和有害因素控制、原材料安全卫生要求等综合内容;

(3)涉及面广安全寓于劳动生产之中,因此,它与所有生产过程有密切的内在联系。涉及许多学科和专业的安全技术问题;

(4)现实性强从实际出发制定和贯彻劳动安全卫生标准,考虑了我国国情,符合我国现时生产技术、装备水平等条件参差不齐的现实。

拓展延伸

劳动安全卫生法规体系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在劳动安全卫生方面制定的法律法规的系统安排。这个体系包括各种法律法规,如《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等。这些法律法规涵盖了劳动安全卫生的各个方面,如职业安全、职业健康、工作环境、劳动者权益等。

通过这个法规体系,国家或地区可以对劳动安全卫生问题进行全面的规范和管理,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同时,这个体系也为企业提供了法律保障,使企业在劳动安全卫生方面有章可循,规范企业的行为。

然而,这个法规体系也存在一些问题。首先,一些法规过于苛刻,企业难以承受。其次,一些法规执行不力,导致劳动安全卫生问题依然存在。因此,需要不断健全法规体系,使其更加适应企业的需要,同时加强执法力度,确保法规的有效实施。

结语

劳动安全卫生标准是劳动保护法规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职业安全卫生监察工作的顺利进行至关重要。中国劳动安全卫生标准分为三级,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国家标准是强制性标准,必须贯彻实施。涉及安全卫生的产品必须进行安全检验,获得安全标志后才能出售,执行强制性安全认证制度。劳动安全卫生标准的制定和实施体现了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综合性强,涉及面广,现实性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七章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第六十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七章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造成女职工损害的,依法给予赔偿;用人单位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医师受到事故伤害或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疾病、死亡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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