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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上登记有父母的名字,离婚怎么处理?

2020-08-25 来源:好走旅游网

该文章讲述了当前房价普遍较高,许多家庭在购房时需要子女和父母共同出资,因此在进行房屋产权登记时,父母的名字也会被登记在内。夫妻离婚时,分割共同房产时,无法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处理。根据法律规定,以下情形中的财产即属于夫妻共同财产:1、一方或双方的劳动所得和购置的财产;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5、一方

法律分析

由于当前房价普遍较高,许多家庭在购房时需要子女和父母共同出资,因此在进行房屋产权登记时,父母的名字也会被登记在内。一旦夫妻双方决定离婚,那么在分割共同房产时,将无法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处理。

按规定,以下情形中的财产即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一方或双方的劳动所得和购置的财产;

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

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

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

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

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由此,其实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出资的,也将要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过因为父母也参与了出资,并且产权登记上有名字,那么将要作为家庭共有财产处理。

所以,在起诉离婚时,法院对该房产分割请求将不予审理,而是要求当事人现在先做析产处理,将夫妻共同所有的部分房产从中分割出来,接着在双方进行分割。

并且,法院在审理离婚诉讼时,对未析产的房产分割请求,会做中止审理的决定。

最后,因为房屋产权登记的自由性,所以房产证上登记有父母的名字,或者夫妻兴起直接登记了子女的名字等,那么一旦离婚时无法协议解决,就可能会闹到法院。不过,具体会怎么分割产权,都必须得先确定属于夫妻两的部分。

结语

房屋产权登记时父母名字被登记在内,夫妻离婚时分割共同房产时,法院不予审理,当事人应先进行析产处理。对于无法协议解决的情况,法院会根据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并做中止审理的决定。因此,在购房时应充分考虑家庭成员情况,以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八条 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六条 按份共有人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的,应当将转让条件及时通知其他共有人。其他共有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行使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其他共有人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共有份额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三条 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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