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粮食收购证许可已经取消。
法律依据:《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认真落实取消粮食收购资格许可有关事项的通知》 二、严禁变相审批。2021年4月15日后,要不折不扣落实取消粮食收购资格许可相关规定,不得“明放暗不放”,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变相搞收购许可,不得以备案之名行审批之实。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