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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没有继承权,父母指定给儿子,女儿还有赡养义务吗?父母有财产

2020-11-17 来源:好走旅游网

女儿没有继承权,父母指定给儿子,女儿还有赡养义务吗?父母有财产

法律分析:有赡养义务。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不以任何原因而免除。父母偏心不给女儿财产,不能成为免除赡养义务的依据。女儿仍需要给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赡养费。当然赡养义务并非女儿一人承担,儿子也需要承担赡养义务。给付赡养费是最基本的赡养义务,这是无法避免的,父母偏心可能让儿子多给付赡养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区分儿子和女儿的赡养

不区分女儿和儿子,法律上的地位是一样的,继承、赡养、抚养等法律地位是一样平等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一个儿子和一个女儿每个月应该给父母多少赡养费

子女支付赡养费的标准是:有固定的收入的,根据月总收入,没有固定收入的,按当年总收者同行业平均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计算,若抚养两个以上子女的,前述比例可以适当提高到百分之五十。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八条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四十九条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第五十条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儿子和女儿赡养义务一样吗

1、儿子和女儿赡养义务是一样的。2、法律规定女儿和儿子在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上是完全相同的,这项是义务是法定的,不因其他事由而改变。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女儿和儿子都有赡养老人的义务

女儿和儿子都有赡养老人的义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 该内容由 李瑞丽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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