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一个朋友的亲戚被海宁公安带走了,涉嫌罪名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嫌疑人家里的亲属都很着急,一直在问能不能办理取保候审。那我们今天就来聊聊取保候审的问题。
取保候审,从字面意思就能看出来,就是需要通过保证金或保证人的担保,犯罪嫌疑人可以在不用被逮捕进看守所,在外面等候法院审判,这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具体规定在刑事诉讼法的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从该规定能够看出,取保候审的条件一般是罪行不重、社会危害性不大、身体不适以及到期未结案的情形。实践中,对于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缓刑的罪犯,取保的可能性更高,预估刑期越高的嫌疑人取保难度越大。对于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来说,其刑期与销售额等因素密切相关,未达到数额特别巨大的情况下,一般法定刑在3年以下,取保候审的概率还是比较大的。当然了,能否取保候审,首先得有适合的保证人或足额缴纳保障金,还与是否认罪认罚、能否退赃、缴纳罚金等相关。
另外,取保候审也不意味着万事大吉,取保候审的过程中一定要保持低调,而且要保证随叫随到,千万不要因为一些琐事导致辛苦办理的取保候审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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