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所进行伤残鉴定一般收费1000元左右。司法鉴定所进行人身损害伤残程度法医鉴定,原国家发改委和司法部曾经制定收费标准,但该标准已经废止。改由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发改委和司法厅规定指导价,司法鉴定所在规定的价格基础上上下浮动不超过20%进行收费。但是,因为原国家发改委、司法部规定的收费标准废止不久,各地规定的新标准大多数省市还没有出台,基本上还是参照原国家发改委和司法部知道的收费标准在执行,人身损害伤残程度鉴定收费标准,一般为1000元左右,委托医疗机构进行辅助检查的费用另计。
一、伤残司法鉴定多久出结果?
对于伤情简单、资料齐全、诊断明确的损伤程度鉴定报告,一般在受理后一周内;伤残评定报告一般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伤情复杂、资料不全或诊断不明确的鉴定,则需在资料补充齐全、并经相关专家会诊后才能发报告,具体时间依不同的情况而定。
二、做伤残司法鉴定应该什么时候合适?
应在医疗终结后进行伤残鉴定。以一般骨折术为例,内固定不影响各关节活动者,伤后三个月可做伤残鉴定;若骨折影响关节活动,则应伤后三个月至半年或内固定拆除后再做伤残鉴定;若为颅脑损伤、神经损伤、听力及视力损伤,则在伤后半年做伤残鉴定为妥。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中第2.7条规定“治疗终结”是指“临床医学一般原则所承认的临床效果稳定。”由于损伤部位及性质不同,“治疗终结”的时间也不一样,具体如下:
1、以原发性损伤后果为依据评残的,在伤后1~3个月进行,如组织、器官、肢体缺损,器官切除、修补,颅骨、颌骨、肋骨缺损及牙齿脱落。
2、对于影响容貌,遗留听力与视力障碍,组织器官畸形,脊柱骨折的在伤后3-6个月进行。
3、对于遗留肢体功能障碍的宜在伤后6-9个月进行。
4、对于颅脑损伤后的智力缺损与精神障碍,颅脑损伤致癫痫,语言功能障碍,大、小便失禁,性功能障碍,神经损伤致肢体瘫痪的宜在伤后6-12个月进行。
5、对于伤者原有伤病,因事故而诱发或症状加重的,不应作为评定时机的限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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