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提取规定的主要思想是,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不应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如果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且未使用住房贷款,则每年可以提取一次;如果使用住房贷款,则每季度可以提取一次,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贷款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所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同时,职工及其配偶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可以由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取,同时
法律分析
公积金提取额度是多少?
根据规定,如果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且未使用住房贷款,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同时,提取总额不应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二)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使用住房贷款的,其中贷款购买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其他情况的每年可以提取一次,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贷款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所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包括贷款本息及首付款)。
(三)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四条(六)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年提取总额不应高于年房租总额超出家庭年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部分。
(四)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四条(七)、(八)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不受额度限制,每月可以提取一次。
(五)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六)除依照本办法第十一、十二条规定注销住房公积金帐户提取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最低应保留人民币10元。
拓展延伸
根据我国的住房公积金制度,职工和用人单位每月要按一定比例分别提取住房公积金。根据国家规定,职工和用人单位每月要提取工资总额的8%。但是,具体的提取额度是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职工和用人单位的实际情况来确定的。
实际上,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是由多种因素来决定的,包括职工和用人单位的工资水平、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职工和用人单位的年龄、职称、工种、绩效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考虑这些因素,并确定合理的提取额度。
因此,无法给出一个具体的公积金提取额度。但是,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关于住房公积金的信息,建议您咨询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者了解更多相关法律法规。
结语
根据住房公积金提取规定,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不应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同时,如果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且未使用住房贷款,则可以每年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如果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使用住房贷款,则每季度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其他情况每年可以提取一次,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贷款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所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此外,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二章 机构及其职责 第十一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五章 监 督 第三十二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编制的住房公积金年度预算、决算,应当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提交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每年定期向财政部门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报送财务报告,并将财务报告向社会公布。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四章 提取和使用 第三十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规定的标准编制全年预算支出总额,报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后,从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上交本级财政,由本级财政拨付。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按照略高于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费用标准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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