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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会赔偿误工费和营养费吗?

2021-01-15 来源:好走旅游网

全险误工费营养费保险公司赔偿原则及国家规定:保险公司会赔偿误工费和营养费,但必须是必要且合理的费用,不合理的部分会被扣除;误工费根据实际收入确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收费确定,营养费为16-20元/天。法条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和第二十一条。

法律分析

一、全险误工费营养费保险公司会赔偿吗

会赔的,误工费和营养费在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里都有,但是保险公司对这些费用的报销坚持一原则“必要且合理”。就是如果保险公司认为这些费用中的某一部分是不合理或者不必要的,就会扣除这部分费用,比如营养费,在保险公司是这样理解的:必须且很合理的使受害人恢复健康的医疗药物费用。我们普通大众会认为营养费是不是就是我吃了点人参燕窝,吃了只土鸡之类的,这些费用在保险公司眼里可不是营养费哦,不会报销的。

所以,法院判了多少,并不是全部都会报销的,除非法院明确要求这些钱都必须要保险公司支出,不然你自己还是要承担一些的。

二、国家规定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是多少

1、误工费根据受害人员的实际收入确定;

2、护理费,有聘请护理人员的,根据护理人员的收费确定;由家属护理的,根据家属的收入确定;不能确定标准的,一般按照60元/天机算;

3、营养费是16-20元/天。

法条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第二十一条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结语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保险公司在赔偿全险误工费和营养费时,坚持必要且合理的原则。法院判决的金额并不意味着全部都会得到保险公司的报销,除非法院明确要求保险公司承担全部费用。误工费根据受害人实际收入确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收入和护理期限确定,而营养费标准为16-20元/天。因此,在申请赔偿时,需要充分了解相关法规,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二十三条 精神损害抚慰金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十五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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