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一方去世后的遗产分配需按照遗嘱或法定继承办理。法定继承顺序依次为配偶、子女、父母,然后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继承纠纷的起诉条件包括利害关系、明确被告、具体请求和属于法院管辖范围。诉讼流程包括起诉、答辩、开庭审理、调查阶段和辩论阶段。继承遗产时需先区分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
法律分析
一、父母有一方死亡财产如何分配?
父母有一方死亡的,有遗嘱的,按遗嘱分配遗产,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二、父母有一方死亡遗产的法定继承顺序是怎样的?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三、父母有一方去世遗产继承纠纷的起诉条件有哪些?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四、父母有一方去世遗产继承纠纷的诉讼流程有哪些?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总的来说,父母当中的一方去世以后,遗产并不是全部由父亲或者母亲个人继承的,除非有合法有效的遗嘱,但是在继承遗产的时候,要先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区分,因为共同财产当中只有一半属于死者的个人财产,分割遗产不代表能直接分割夫妻共有财产。
结语
父母一方去世时,遗产分配需根据遗嘱或法定继承办理。按《民法典》规定,有遗嘱者按遗嘱分配,无遗嘱者按法定继承办理。法定继承顺序为: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丧偶儿媳、丧偶女婿若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父母一方去世遗产继承纠纷的起诉条件包括利害关系、明确被告、具体诉讼请求和属于法院管辖。诉讼流程包括起诉、答辩、开庭审理、调查阶段、法庭辩论和判决宣告。继承遗产时需先区分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遗产并不代表能直接分割夫妻共有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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