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蓟州区是天津市辖区。位于天津市最北部。全区辖1个街道、25个镇、1个民族乡:文昌街道、渔阳镇、洇溜镇、官庄镇、马伸桥镇、下营镇、邦均镇、别山镇、尤古庄镇、上仓镇、下仓镇、罗庄子镇、白涧镇、五百户镇、侯家营镇、桑梓镇、东施古镇、下窝头镇、杨津庄镇、出头岭镇、西龙虎峪镇、穿芳峪镇、东二营镇、许家台镇、礼明庄镇、东赵各庄镇、孙各庄满族乡。区政府驻文昌街道府前街2号,距市中心125千米。
地势北高南低,山区、平原自北向南依次分布。属暖温带半湿润大陆性季风型气候,年均气温11.5℃,年均降水量678.6毫米。州河、句河等中小河流汇入蓟运河注入渤海。有金、钨、钼、锰、大理石、叠层石、麦饭石、重晶石、硅石、煤等30多种矿产资源。津围、宝平、京哈、邦喜公路和京秦铁路纵横贯境。名胜古迹中有盘山(1994年被列为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始建于隋开皇初年的蓟县长城,千年古刹独乐寺(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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