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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已赔付交通事故,现在要求误工费,该怎么办?

2022-03-25 来源:好走旅游网

对于交通事故中的误工费对方不赔偿的,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或者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同时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交通事故逃逸保险公司给赔付吗

依据交强险条例的规定,造成交通肇事后如果肇事者逃逸的,保险公司会不会赔付的,要看是否符合赔付的条件,如果不确定的,要抢救伤亡的,保险公司可以先行垫付。《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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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规定,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应在赔偿限额内,需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受害人因遭受人身损害,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所以说,误工费在保险公司的赔付范围内,需要提供医生的诊断书或者鉴定中心的关于误工时间的鉴定意见,对方即使没有工作,但具备劳动能力,误工费都是支持的。

交通事故要误工费太多保险公司会赔吗

交通事故要误工费太多保险公司会赔,交通事故保险如果是全险的话,保险公司应该赔偿。

出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怎么赔付

1.死亡赔偿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规定的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2.交通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规定:“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3.住宿费外地就医、配置残疾辅助器具、伤残、死亡亲属参加交通事故处理、办理丧葬事宜等费用,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天数(40元/天)4.医疗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5.误工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起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4.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赔偿误工费合法吗

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赔偿误工费合法,误工费应当在保险公司的赔偿项目之中。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该内容由 巩瑞洁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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