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单位不交公积金,劳动者可以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举报。违反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罚款,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1、如果用人单位欠缴职工公积金的话,经职工提出,用人单位应补欠缴公积金的。2、单位补缴住房公积金(包括单位自行补缴和人民法院强制补缴)的数额,根据实际采取下列方式确定:(1)单位从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应当补缴自国务院欠缴职工的住房公积金。(2)单位未按照规定的职工范围和标准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应当按照规定为职工补缴。(3)按照本市历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的规定核定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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