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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离婚证能再结婚吗

2020-01-09 来源:好走旅游网

在我国,离婚者若想重新结婚,需携带离婚证到当地民政局办理登记。办理离婚登记需要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申请,并按照流程进行登记。离婚后办理结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会收回离婚证并发给结婚证。办理结婚登记时,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需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

法律分析

一、是否能在没有离婚证的情况下再次结婚?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离婚者要想重新结婚,需要携带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和离婚证到当地民政局办理结婚手续。因此,离婚后办理结婚登记务必携带离婚证。一般情况下,如果男女双方原系夫妻关系,通过民政局离婚登记后现想复婚(再婚)的,则到婚姻登记机关履行结婚(复婚)登记时,婚姻登记机关会收回双方的离婚证再发给结婚证。

二、办理离婚的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可知,办理离婚登记需要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申请,并按照以下流程进行登记:

1、双方提出离婚书面申请,出示证件。

2、双方对家庭财产处理、子女抚养、父母赡养、债权、债务等问题达成书面协议。

3、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

4、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和结婚登记证处理表,登记机关审查。

5、领取《离婚证》。

三、办理结婚的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可知,办理结婚登记需要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申请,并按照以下流程进行登记: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另外,如果是再婚,双方还需要带离婚证、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现场复印)等材料。因此,再婚登记结婚时,离婚证如果丢失,必须先按照相关规定对离婚证进行补办。

结语

综上所述,离婚后若想再次结婚,需携带离婚证到当地民政局办理结婚手续;办理离婚登记需要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申请,并按照流程进行登记;办理结婚登记也需要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申请,并按照流程进行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六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非双方自愿的;

(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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