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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我想问一下,我老公已经死了,小三怀孕了,但是孩子还没有出生。小三这个时候能继承丈夫的遗产吗?

2020-03-23 来源:好走旅游网

小三的孩子能继承生父的遗产。我国法律规定,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拥有同样的继承权,他们都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当被继承人死亡后,小三的孩子能分到和婚生孩子一样多的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第一千一百一十九条本编调整因继承产生的民事关系。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丈夫已经死了,小三怀有身孕,但是孩子还没有生下来,请问这个时候小三能够继承丈夫的遗产吗?

小三的孩子能继承生父的遗产,因为小三的孩子属于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一样平等作为的第一顺位的继承人行使继承权,继承生父的遗产。《民法典》明确规定了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子女包括了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你好,我想问一下长春死亡丧葬费是多少,老师死了多少

教师丧葬费的规定:丧葬费是指用于职工因工死亡或因工残废退职后死亡时丧葬事宜的一次性费用。而教师丧葬费一般按当地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倍执行,以死者生前6个月的收入总额为限。教师丧葬费的规定:丧葬费是指用于职工因工死亡或因工残废退职后死亡时丧葬事宜的一次性费用。而教师丧葬费一般按当地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倍执行,以死者生前6个月的收入总额为限。《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职工因工死亡赔偿标准如下所示:(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我想问一下,丈夫死后,妻子和孩子有继承权吗?

“丈夫去世后,对于他留下的遗产,妻子、子女是有继承权的,同时要注意丈夫的父母也有继承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你好,我想问一下孩子是否没有赡养老人,是否分割遗产

具体看情况。子女不赡养老人也可以分得老人的遗产,但是具体在继承遗产时少分或不分。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我想问一下,丈夫死后,妻子和孩子共同有继承权?

夫妻之间的继承权是基于相互之间的婚姻关系,因此,只有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才有继承权。相反,如果继承开始前,双方已经办理了离婚手续,则他方无继承权。我国民法典对配偶的继承顺序和份额无明文规定,适用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按照民法典的规定,配偶、子女、父母都是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三者无先后之分。当配偶一方死亡后,首先应当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因为,遗产是由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被继承人的部分构成的。此项遗产,原则上应当由被继承的配偶、子女、父母平等分配,但在处理具体问题时,应考虑继承人的实际需要和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的扶养、抚养和赡养关系,照顾未成年的、无劳动能力的或者生活困难的继承人的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一条 夫妻相互继承权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该内容由 苑学宁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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