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申请假释后何时需缴纳罚金?

2020-12-14 来源:好走旅游网

申请假释后应立即缴纳罚金,根据刑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罚金是一种附加刑,适用于犯罪分子。根据刑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如果被判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符合假释条件,可以申请假释,但需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并无再犯罪危险。特殊情况下,可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不受执行刑期限制。

法律分析

申请假释后应当立即按照生效判决规定的时间缴纳罚金。

《刑法》第三十四条规定,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刑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拓展延伸

假释申请成功后的罚金缴纳时限是多久?

根据法律规定,假释申请成功后,罚金缴纳时限通常是在假释生效之后的一定期限内。具体的时限会根据不同的司法管辖区和具体案件而有所不同。一般情况下,假释生效后,被判处罚金的人需要在规定的时限内缴纳罚金。这个时限可以是几天、几周或几个月,具体视情况而定。如果在规定的时限内未能缴纳罚金,可能会导致假释被撤销或其他法律后果。因此,一旦成功申请假释,建议尽快了解和遵守罚金缴纳时限,以免产生不必要的法律问题。

结语

根据法律规定,假释申请成功后,应及时缴纳罚金。具体时限因地区和案件而异。假释生效后的一定期限内,被罚金的人应尽快缴纳,以免假释被撤销或产生其他法律后果。请务必了解和遵守罚金缴纳时限,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问题。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十四条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刑法》第八十一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