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于年满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男女双方均要求孩子抚养权的,一方跟孩子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如果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我们仍然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如对方仍不将子女交由直接抚养方抚养,甚至阻碍直接抚养方行使抚养权,人民法院完全可以对有关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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