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依照《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打算的通知》(国发〔2021〕37号)、《四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平市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打算实施方案的通知》(四政发〔2021〕4号)要求,市政府决定分期分批淘汰市区现状城市建成区内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小锅炉,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依照“先管网内、后管网外,先生活、后生产”的原那么,成立“政府统一领导、环保部门主抓,属地负责、部门分责”的工作机制,坚持“集中供热为主,清洁能源替代为辅”的整体思路,实行“以奖代补”的优惠政策,引导燃煤小锅炉产权单位及供热、天然气、供电企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全面完成市区燃煤小锅炉淘汰任务。
二、工作目标
到2017年年末,全数淘汰市区现状城市建成区内(总面积58平方千米)每小时10蒸吨(7MW)及以下燃煤小锅炉(以下简称燃煤小锅炉)。市区计划城市建成区内(总面积119平方千米)禁止新建每小时20蒸吨(14MW)以下的燃煤锅炉。在集中供热、供气管网临时覆盖不到的区域,改用电、新能源或干净煤,推行应用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和高效节能环保型锅炉。
三、重点工作任务 (一)淘汰燃煤小锅炉
2021年,市区已淘汰燃煤小锅炉165台,其中洗浴业燃煤小锅炉152台。依照省政府下达的任务要求,结合市区集中供热、供气已建成管网和拟建管网的建设进度,打算用3年时刻完成淘汰燃煤小锅炉任务。
1. 2021年,淘汰现已建成集中供热、供气管网覆盖区域内
的所有燃煤小锅炉和到2017年年末前集中供热、供气管网不能覆盖区域的部份燃煤小锅炉,完成40%(以2021年末现存数量为基数,下同)的淘汰任务。
2. 2016年,结合新建供热、供气管网建设进度,同步淘汰新建供热、供气管网覆盖区域内的所有燃煤小锅炉和到2017年年末前集中供热、供气管网不能覆盖区域的部份燃煤小锅炉,完成40%的淘汰任务。
3. 2017年,淘汰所有剩余燃煤小锅炉,完成20%的淘汰任务。
(二)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域
2021年年末前,结合淘汰燃煤小锅炉工作的进度安排,完成市区现状城市建成区内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域的划定工作。禁燃区面积不低于市区现状城市建成区面积的50%。禁燃区内禁止销售、利用《国家环境爱惜总局关于印发<关于划分高污染燃料的规
定>的通知》(环发〔2001〕37号)中确信的高污染燃料。
(三)集中供热管网建设
市区集中供热管网已建设210千米,覆盖平方千米供热区域。2021年,打算建设集中供热管网千米,覆盖平方千米供热区域;2016年,打算建设集中供热管网千米,覆盖平方千米供热区域;2017年,打算建设集中供热管网千米,覆盖平方千米供热区域。市区城市建成区供热管网大体实现全覆盖,知足城市进展的供热要求和淘汰燃煤小锅炉的工作需要。
红嘴经济技术开发区、四平经济开发区及各工业园区等企业集聚区,依照集中供热特许经营权范围,能够集中建设符合国家要求的大型燃煤锅炉或热电联产机组,按本方案进度要求分期淘汰燃煤小锅炉。
(四)天然气供气管网建设
市区天然气供气管网已建设220千米,覆盖平方千米供气区
域。2021年,打算建设天然气供气管网35千米,覆盖平方千米供气区域;2016年,打算建设天然气供气管网18千米,覆盖平方千米供热区域;2017年,打算建设天然气供气管网18千米,覆盖平方千米供气区域。市区城市建成区内大体实现天然气供气管网全覆盖,知足城市进展的天然气供气要求和淘汰燃煤小锅炉的工作需要。
四、奖补政策
为有效推动燃煤小锅炉淘汰工作,调动锅炉产权单位工作踊跃性,借鉴其他地域的做法,市政府对淘汰燃煤小锅炉发生的费用支出给予适当奖补。
(一)并入集中供热管网的奖补政策
1. 经营性取暖燃煤小锅炉。由市住建局按市政府原定的相关政策执行。
2. 非经营性取暖燃煤小锅炉。对按时淘汰燃煤小锅炉并入
集中供热管网的产权单位,依如实际并网的供热面积予以奖补。其中,对财政拨款的产权单位,给予30元/平方米的一次性奖补;对企业(商业)的产权单位,给予20元/平方米的一次性奖补。
(二)清洁能源替代改造奖补政策
燃煤小锅炉淘汰后,改造为应用电、清洁能源、干净煤或生物质成型燃料等清洁燃料的,或实施污水源热泵等技术改造的,依照原燃煤小锅炉的额定容量,对产权单位给予一次性奖补。奖补标准为:蒸吨()及以下的锅炉,每台奖补万元;蒸吨()及以下、蒸吨()以上的锅炉,每台奖补1万元;蒸吨()以上的常压锅炉,以每台每蒸吨()2万元为系数予以奖补;以上承压的热水锅炉,以每台每 4万元为系数予以奖补;蒸吨以上的承压蒸汽锅炉,以每台每蒸吨5万元为系数予以奖补。
(三)相关规定
1. 从2021年2月27日《四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平市
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打算实施方案的通知》(四政发〔2021〕4号)发布后,所有未经有关部门审批,擅自新建燃煤小锅炉的,要无条件拆除,不享受奖补政策。
2. 受奖补的产权单位要有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银行账户等合法资格。
3. 供暖与生产兼用的锅炉,其中供暖部份单独并入集中供热管网的,依照并入集中供热管网的奖补政策予以奖补;生产部份单独进行清洁能源替代改造的,依照清洁能源替代政策,依如实际生产需求改造后的锅炉吨位数予以奖补;供暖部份与生产部份一并进行清洁能源替代改造的,依照清洁能源替代改造奖补政策予以奖补。
4. 未能在规按期限内完成燃煤小锅炉淘汰任务的,或清洁能源替代改造不符合有关规定要求的,不予奖补。已弃用的燃煤小锅炉不予奖补。清洁能源替代改造后吨位数大于原有锅炉吨位
数的,按原有锅炉吨位数予以奖补。
5. 应淘汰的燃煤小锅炉淘汰后,不并入集中供热管网又不进行清洁能源替代改造的,对产权单位对照清洁能源替代改造政策予以一次性奖补。
6. 洗浴业燃煤小锅炉淘汰的奖补政策依照《四平市环保局、四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四平市城区淘汰洗浴业燃煤小锅炉以奖代补奖励方法>的通知》(四环联字〔2021〕15号)执行。不适用本方案确信的奖补政策。
7. 奖补政策的具体实施方法及相关事宜,由市环保局会同市财政局另行制定下发。
五、实施步骤
(一)预备时期(每一年1月-4月)。2021年5月31日前,铁东区、铁西区人民政府,红嘴经济技术开发区、四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东南生态新城指挥部(以下简称各区政府、各开发区
管委会)要在市环保局初步伐查的基础上,对本辖区内燃煤小锅炉进行详细调查核实,确信淘汰燃煤小锅炉名单,制定本辖区淘汰燃煤小锅炉实施方案,202一、201六、2017年的年度淘汰比例别离为本辖区现有应淘汰燃煤小锅炉总数的40%、40%、20%。每一年4月底前,要拟定本辖区年度淘汰燃煤小锅炉工作打算,提出昔时淘汰燃煤小锅炉的名单,报市区淘汰燃煤小锅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组织实施时期(每一年5月-12月)。各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要依照年度工作打算和确信的应淘汰名单,组织开展本辖区燃煤小锅炉淘汰工作,并发布本辖区年度《关于淘汰燃煤小锅炉的通告》。其中,取暖用燃煤小锅炉要在每一年9月30日前完成淘汰任务;生产用燃煤小锅炉要在每一年12月31日前完成淘汰任务。
(三)检查验收时期(每一年10月-次年2月)。各燃煤小
锅炉产权单位完成淘汰任务后,要依照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制定的实施方法提交验收申请。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审核后,联合下达奖补资金打算,并按比例拨付奖补资金。取暖用燃煤小锅炉要在昔时12月31日前完成验收及奖补资金拨付;生产用燃煤小锅炉要在次年2月28日前完成验收及奖补资金拨付。
六、保障方法
(一)增强组织领导。为增强市区淘汰燃煤小锅炉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四平市市区淘汰燃煤小锅炉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成立统一指挥、属地负责、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按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调度工作进展情形,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和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依照本方案确信的工作任务,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工作机构,明确工作人员,确保按期保质保量完成目标任务。
具体分工如下:
1. 各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是责任主体,负责本辖区内所有燃煤小锅炉的淘汰工作。
2. 市环保局负责全市淘汰燃煤小锅炉工作的统筹和谐。调度、催促、检查各区、各开发区燃煤小锅炉淘汰进度,总结通报进展情形;会同市财政局制定具体奖补政策实施方法;适时成立专门工作组,分区域催促推动燃煤小锅炉淘汰工作;负责组织对各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淘汰燃煤小锅炉工作的考核验收。
3. 市发改委负责上报“煤改气”新增天然气用量指标,和谐落实天然气资源供给,制定“煤改清洁燃料”和集中供热、燃气工程建设等相应的优惠政策。
4. 市住建局负责依照淘汰燃煤小锅炉整体目标和进度安排,推动市区集中供热、供气管网建设,知足燃煤小锅炉淘汰改造的管网覆盖需求;配合各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开展供热管
网覆盖范围内经营性取暖燃煤小锅炉的撤并工作。
5. 市财政局负责燃煤小锅炉淘汰奖补资金的筹集、审查、拨付及利用监监工作,负责国有企业单位拆除锅炉涉及的资产处置工作。
6. 市工信局负责配合各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推动辖区内工业企业生产用燃煤小锅炉的淘汰工作,并负责工信系统淘汰燃煤小锅炉的调度汇总工作。
7. 市质监局负责燃煤小锅炉类型和吨位的确信,对锅炉改造工程提供效劳支持,负责撤消应予淘汰锅炉的《特种设备利用记录证》。
8. 市商务局负责在全市范围内限制高灰份、高硫份劣质煤销售,在禁燃区内禁止销售高污染燃料。
9. 市计划局负责确信市区现状城市建成区范围,做好工程建设的配合工作。
10. 市安监局、市公安消防支队负责对建设单位申报并符合受理条件的燃煤小锅炉改造工程予以指导,提供效劳,监督锅炉改造工程的平安和防火等相关方法的落实工作,优先受理相关审批事项。
11. 市卫计委、市粮食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等部门负责配合各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推动本部门所属企事业单位燃煤小锅炉的淘汰工作,并负责本系统的调度汇总工作。
12. 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四平日报社、四平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跟踪报导燃煤小锅炉淘汰工作,利用舆论监督推动淘汰燃煤小锅炉专项行动,配合有关部门公布曝光拒不淘汰燃煤小锅炉的产权单位。
13. 四平供电公司负责推动“煤改电”工程,执行我省有关电取暖优惠政策,按市政府要求对拒不淘汰的小锅炉采取断电方法。
14. 市华生热力、市华生天然气负责加速集中供热、供气管网建设,按计划分步实施,适当减免相关收费,出台优惠政策,全面配合市区燃煤小锅炉的淘汰工作。
(三)增强执法监管。对列入淘汰打算的燃煤小锅炉,市环保局要配合市政府督查室对淘汰燃煤小锅炉专项行动进行全面督查,按期下发督查通报,对阻碍专项行动的产权单位(业主)依法予以处置。
(四)实施考核问责。每一年4月,市政府将组成工作组对各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淘汰燃煤小锅炉工作进行年度考核,2018年4月进行终期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市政府对各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绩效考核的约束性指标。对未完成工作任务的区、开发区或部门,将约谈其要紧负责人,视情形采取通报批评或区域限批等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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