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01-干股分红协议书

2020-03-12 来源:好走旅游网


XXXXXXXX有限公司 干股分红协议

甲 方: 执行董事: 乙 方: 身 份 证: 住 址:

一、目的

为了建立、健全高层经营管理团队的激励机制,实现投资者与经营管理层之间“利益分享,风险共担”的激励原则,充分调动经营者和管理者的积极性,以最终确保完成公司年度经营目标。本着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二、名词定义(除非本协议条款或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用语含义如下) 1.干股:指XX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名义上的分红比例,干股拥有者不是甲方在工商注册登记的实际股东,干股的拥有者仅享有参与公司年终可分配利润的分配权,而无所有权和其他权利,不得转让和继承。

2.分红:指甲方年度可分配的纯利润。

3.纯利润=销售收入-各项成本开支-固定资产折旧费-公司公积金和再发展资金。

三、分配方式

1.乙方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共同承担公司经营的责任。甲方给予乙方,并约定乙方可以享受一定额度的干股分红。2017年乙方的干股分红比例为 3.66 %,即是乙方参与超额利润分红的比例,并非占公司的分红比例。

2.甲方按以上方式分配的前提为:甲方2017年年度税后可分配利润120万元为目

1

标值,超过目标值时,甲方才有义务实施干股分红、乙方才可享受干股分红。

3.乙方的干股分红=在公司当年度可分配利润达到120万元人民币以上(不包含120万)的前提下,超出120万元人民币以上 50%的部分,甲方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最终的个人绩效分值百分比,同意将超额分红按约定的比例分享予乙方。

4.超额利润分红比例、个人绩效分值考评结果按《附件一》计算;

5.乙方取得的甲方干股分红比例,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但对外不产生法律效力;乙方取得的该干股分红比例,没有任何实际股份作为分红依据,即乙方按上述比例分红,仅仅是甲方的单方面奖励,与股权无关;乙方不能据此认为在甲方有相应的股权,不得以此干股对外作为在甲方拥有资产的依据;乙方亦不能以其干股要求甲方折成现金退出或要求甲方收购。

6.乙方提前终止与甲方的劳动关系或者乙方违反劳动合同或甲方的规章制度而被甲方解职的,或者其他任何因为甲方或乙方原因而使乙方离职的,基于本协议的奖励性质,双方认可:乙方无论何种原因离开甲方,则本协议自动失效。前一年已发放的分红不用退还,前一年度风险基金视乙方自动放弃,同时当年的分红也不再分配给乙方,其分配比例归甲方所有。

7.签订本协议不影响甲方和乙方的正常劳动关系,乙方在获得甲方授予的干股同时,仍然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待遇领取劳动报酬。

8.分红兑现时间:次年3月31日前按照兑现的制度,兑现上一年度的分红。

四、风险基金

1.风险基金:指干股分红中累积未发放部份。

2.原则上乙方个人分红总额的50%在当年应发分红的时间兑现,其余的50%将作为下年度参与干股的风险金予以提留。

五、风险基金管理

1.乙方参与干股分红时,当年其分红总额的50%转入风险基金帐户中累积,未发放项作为个人下年度风险抵押金,当年提留的50%在第二年年度结算后发放;每年循环进行。

2.在本协议期年限未满,并且没有违反公司制度的情况下,甲方予以辞退的,乙方可得到公司以现金形式返还所有风险基金,上年度在风险基金将于下年度结算后一次

2

性以现金返还。

3.乙方在本协议期未满而主动申请辞职的,经审计在其没有违反公司制度及离职期间没有作出损害企业利益行为的情况下,上年度的风险基金将于下年度结算后一次性以现金返还。

六、双方权利义务

1.乙方获得干股无需进行实物、土地使用权、货币、有价证券等的投入。 2.乙方需保证胜任并积极完成甲方的工作,积极努力为甲方创造利润; 3.在执行协议过程中, 由于乙方的过错,造成本协议或其附属文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 由此发生的损失, 由乙方承担。

4.乙方在甲方处工作期间,不得在其他任何地方自行从事或为他人从事与甲方构成竞争的业务。

5.甲乙双方对甲方的盈亏状况进行监督,每季度为中期小结,年终总结,以财务书面统计出实际可分配的纯利润。

6、乙方依据本协议所取得的干股分红,不视为乙方取得甲方股东资格或取得虚拟股权、期权、实股,干股分红激励仅是甲方对员工的激励。

7、乙方保证不存在任何未经披露与任何第三方合作投资与XXXX所从事业务相类似或相竞争的业务情形,也未为投资之目的充当任何第三方受托人或代理人。

8、为确保XXXX的持续经营,乙方保证在离职后三年内不从事与本人在XXXX工作期间完全相同的业务经营活动,无论何时也不泄露原掌握或知晓的XXXX商业秘密,否则,乙方应双倍返还从甲方处所取得的全部超额利润分红。

9、乙方承诺,在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内,无论何种原因从XXXX离职,或乙方如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而被XXXX开除的,乙方离职前所在其个人账户存留的超额利润分红金额将自动清除;股权激励由于乙方离职或甲乙双方劳动合同关系终止而自动终止对乙方的适用。

10、乙方保证维护XXXX正当权益,如存在职务侵占、受贿、收受回扣、炒单、从事与本企业(包括分支机构)经营范围相同的经营活动、泄露商业秘密的行为的,乙方承担支付双倍于实际损失的违约金,股权激励自动终止,同时承担接受XXXX对于乙方的行政处罚甚至开除处理;

11、乙方承诺,其在XXXX任职或提供服务期间,非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在与XXXX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类型的生产组织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不得向第三方提供与甲方企业相同或相似的技术、咨询。

3

12、本人保证不向第三方透露XXXX对本人进行股权激励、干股分红的任何情况。 13、乙方承诺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任何场合,均不能发表对XXXX不利的言论,不得从事对XXXX不利的行为,不得损害XXXX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14、乙方如对外涉及重大诉讼、债务纠纷,或其他可能危及XXXX合法权益事宜的,应在得知相关信息后,及时向XXXX董事会进行披露。

15、乙方在日常管理中,不以任何理由,擅自挪用、隐匿、侵占属于XXXX现金、财产、知识产权等权益。

七、协议期限

1.本协议期限为 1 年,从 2017年01 月01日起至 2017 年12 月 31 日止。 2.协议到期终止后,甲方根据协议期限内的经营情况决定是否签署新的干股分红协议。

八、协议解除情形

1、若乙方有违反以下任何约定之一,则甲方可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关系,同时,前述所有激励机制随甲乙双方劳动关系的解除而取消。本协议约定的干股分红分配之前,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即丧失参与干股分红资格:

1)因辞职、辞退、自离、解雇、退休、离职等原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协议关系的; 2)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死亡的;

3)刑事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被行政机关处于扣留、罚款等行政处罚的。 4)存在严重违反法律法规、严重违反XXXX公司章程和规章制度、违反保密制度、违反竞业限制协议,严重损害公司利益、严重损害社会公德及公秩良俗等行为; 5)乙方的错误行为,致使XXXX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乙方的不当言论等,致使XXXX利益受到名誉损失的。

6)没有达到规定的业务考核指标、盈利业绩,或者经XXXX认定对公司亏损、经营业绩下降负有直接责任的;

7)因不能胜任工作岗位(职位)、违背职业道德、失职渎职等行为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而导致的降职、撤职的。

8)受贿索贿、贪污盗窃、泄漏公司经营和技术秘密、损害公司声誉等行为的。 9)通过任何方式对XXXX进行起诉、申诉、投诉、控告、举报、诋毁、造谣、威胁等行为的。

10)乙方有违反第六条“双方权利义务”的;或其他经董事会认定的不当行为。

4

2、在本协议期间,若因以下任一原因而解散公司,本协议约定的干股激励计划取消;乙方已经获得的分红权益仍归乙方所有。 (1)依照公司章程协议规定解散。 (2)股东会决议解散。 (3)股东请求法院解散。 (4)受行政处罚解散。 (5)被法院宣告破产解散。 (6)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九、保密义务

乙方对本协议的内容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人泄露本协议中乙方所得干股以及分红等情况,除非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许可。若乙方故意向任何第三方泄漏本协议内容,则需向甲方承担违约金壹万元。

十、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的效力、解释及履行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在协议履行期间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本着平等、公平、互让互谅、友好协商的原则进行处理,未能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可提请广州仲裁委员会东莞分会按照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一、其他规定

1.本协议不得以口头方式修改,而须以双方签署书面文件的方式修改。 2.本协议最终解释权归甲方。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授权代表: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5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