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政务快报
第9期
延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2月14日
2018年度,多数单位均能按照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积极报送信息,政务信息服务领导决策作用进一步提升,但也有部分单位信息报送不及时、质量不高。信息任务完成较好的乡镇有王楼镇、东屯镇、僧固乡、胙城乡、城关镇、马庄乡、小潭乡;县直单位有交通运输局、教体局、人社局、环保局、工商局、安监局、税务局、文广局、食药监局、信访局、城市管理局(综合执法局)、公路局、县社、检察院和产业集聚区。
请各单位根据《延津县2019年度政务信息工作目标》,加强对政务信息工作的领导,采取得力措施,进一步提高政务信息报送数量和质量。
附:2018年度信息采用情况通报表
二〇一九年二月十四日
附 件
2018年度信息采用情况通报表
一、乡镇信息采用情况 单 位 省共享 新乡政务快报 市共享 延津政务快报 得分 累计 占任务% 信息采用积分年目标为230分以上 王楼镇 东屯镇 僧固乡 胙城乡 城关镇 马庄乡 小潭乡 石婆固镇 司寨乡 丰庄镇 榆林乡 魏邱乡 2 5 3 1 3 4 4 1 1 1 5 2 2 1 2 2 3 2 1 2 7 120 110 100 10 50 60 100 70 10 10 10 350 290 280 250 230 230 230 170 170 170 150 80 152 126 122 109 100 100 100 74 74 74 65 35
二、县直单位信息采用情况
单 位 检察院 县委农办 法 院 编 办 省共享 新乡政务快报 市共享 延津政务快报 得分 累计 占任务% 1 1 20 100 90 20 10 信息采用积分年目标为280分以上 交通运输局 教体局 人社局 环保局 工商局 民政局 卫计委 农林畜牧局 财政局 1 6 6 3 4 4 专期 2 1 2(1专期) 专期 1 1 2 5 1 3 1 20 130 150 30 130 50 60 50 360 350 300 280 280 180 150 130 110 128 125 107 100 100 64 54 46 39 信息采用积分年目标为230分以上 产业集聚区 安监局 税务局 住建局 统计局 社保局 司法局 供电公司 6 1 1 1 10 1 4 3 1 20 300 70 20 330 310 230 160 100 100 80 40 143 135 100 70 43 43 35 17
单 位 省共享 新乡政务快报 市共享 延津政务快报 得分 累计 占任务% 信息采用积分年目标为230分以上 质监局 商务局 1 10 30 30 13 13 信息采用积分年目标为180分以上 文广局 食药监局 信访局 城市管理局(综合执法局) 公安局 行政服务中心 发改委 国土局 农开办 粮食局 水利局 工信委 文明办 农机局 1 3 1 1 3 2 1 2 1 1 1 3 30 80 30 60 30 20 310 290 180 180 140 100 80 40 30 20 20 10 172 161 100 100 78 56 44 22 17 11 11 6 信息采用积分年目标为120分以上 公路局 县 社 审计局 移动公司 1 1 1 1 2 2 20 50 30 220 220 100 70 183 183 83 58
气象局 人 行 2 20 50 30 42 25 单 位 省共享 新乡政务快报 市共享 延津政务快报 得分 累计 占任务% 信息采用积分年目标为120分以上 地震局 国营林场 建 行 新兴农场 残 联 烟草局 农商银行 商业集团公司 市场发展中心 农发行 农 行 工 行 邮政储蓄银行 盐业局 邮政局 寿险公司 财险公司 1 10 10 8
联通公司 电信公司 三、积分办法
(一)被省《政务要闻·重要情况专报》采用的信息每条100分;被省《政府工作快报》采用每条50分,专期采用计100分; 被省共享信息采用每条20分;
(二)被市级《领导参阅》、《政务要闻》、《领导专供》等内参刊物类采用每条30分,专期采用计50分;被市《新乡政务快报》采用每条20分,专期采用计50分;被市共享采用每条10分;
(三)被县《延津政务快报》采用的每条计10分,专期采用的计20分;被县《领导专供》采用计30分;
(四)被县级以上领导批示信息加倍计分(上月信息被领导批示的单位于下月10日前报县政府办信息科);
(五)被各级信息刊物重复采用的信息只记一次最高分。
注:1、《健全新农村电商体系 畅通农产品上行渠道 延津县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全面推进精准扶贫》被《新乡政务快报》第275期采用。 2、《围绕主导产业 着力招大引强 延津县全力推进高质量招商引资》被《新乡政务快报》第290期采用。
3、《健全完善打防机制 用足用活科技资源 延津县综合打击效能动态保持全市第一》被《新乡政务快报》第296期采用。
4、《砥砺奋进 合力攻坚 延津县顺利通过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检查验收》被《新乡政务快报》第304期采用。
5、《统筹推进 普惠民生 延津县各项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被《新乡政务快报》第313期采用。
6、《强化责任担当 创新工作举措 延津县高质量推动脱贫攻坚工作有效开展》被《新乡政务快报》第333期采用。
本期发:县委常委,县人大正副主任,副县长,县政协正副主
席,人武部长,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县直各单位负责人,各乡(镇)政府主要领导。
责任编辑:韩 轩 审核:原超俊 签发:麻彦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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