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测量室工作制度
一、遵循科学性和客观性原则,在心理测量中严格按规定操作,认真书写报告,不得利用职权或业务关系妨碍测量工作的正常进行。
二、在介绍心理测量的效能和结果时,必须提供真实各准确的信息,避免感情用事、虚假的断言和曲解。
三、为维护心理测量的有效性,凡规定不宜公开的心理测量内容、器材、评分标准以及常模等,均应保密。
四、尊重患儿及家长的人格,对获得的个人信息要加以保密,除非对个人或社会可能造成危害的情况,不能告知有关方面。
五、在测量时,注意患儿的安全,室内装置及器械防治符合安全要求。
六、定期消毒测量工具。 七、保持室内整洁,不得喧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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