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工代表大会每四年一届,定期召开。每年召开一次代表会议,听取院长工作报告,工会工作报告,审议医院职工对医院工作提出的意见及建议。如遇到重要问题或有三分之一以上代表请求,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前或临时召开代表会议。
二、职代会各工作小组要经常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对提案的落实,每年要向职工代表大会汇报工作情况。
三、职工代表努力学习并模范执行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令,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密切联系群众,听取和反映群众意见,代表群众参与医院的民主管理工作。
四、工会作为职代会的常设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完成大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向职工传达贯彻职代会精神,组织代表及各工作小组进行活动,督促检查大会决议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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